就是年輕人也會疲乏困倦,強壯的人也會全然跌倒。但那些仰望耶和華的人,必重新得力;他們必像鷹一樣展翅上騰;他們奔跑,也不困倦,他們行走,也不疲乏。《聖經新譯本》〈賽40﹕29-31〉

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早前在「香港福音盛會2017」之「專業人士香江盛宴」的福音餐會上坦誠分享自己32載的信仰路。「主對我的需要瞭如指掌。當自己面對世界和內心的幽暗時,主耶穌基督讓我看見光明,又如船的鐵錨般穩固我的信心;依靠主在生命裡面所賜的力量,我才有能力去克服和 面對很多不如意的事情;接受主成為生命的主宰,才能成為沒有被捆綁的自由人。」

「十年前上任律政司司長期間,大家在媒體的報導中知道我的成長背景,包括幫父親推雪糕車賣雪糕而得『雪糕仔』的花名;由皇仁書院畢業,到考獲獎學金進入英國劍橋大學就讀,繼而成為大律師、資深大律師等,這些都是我盡力拼搏的成果。事實上,我們不能否認人的努力是有價值,特別在貧困的時候,這種拼搏精神顯得特別重要。」黃仁龍1984年在劍橋大學決志接受耶穌成為自己的救主,至今已32年。在分享中,他將主耶穌基督在自己身上的所為分三個階段來說,包括在學、做大律師和擔任律政司司長時的體驗。

不斷拼搏的捆綁

「不過,拼搏、出頭都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。我有一種“can do better spirit”(可以做得更好的精神),即『現在不算是最好,你永遠可以做得更好。』的拼搏精神,但這種從小到大所歷經的拼搏,卻常常成了自己的大捆綁。」「我的學業一直都一帆風順,中學階段的考試名次一路遞進,從考十二、考第八、考第二,至考第一,之後就維持第一的名次。那時十分害怕自己不能保持第一名水準,對失敗存有極大恐懼;其次,極緊張別人對自己的看法;跟著又擔憂別人發現真實的你沒有傳聞中那般出類拔萃。隨之而來的是更多的隱瞞,我告訴別人,自己考試成績幾科是A。但卻不能告訴對方自己還有一科是D成績,盡是將好成績放在人前,稍遜的就收藏起來。」

畢業做大律師的那個階段,他是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的入室徒弟。「記得李國能師傅常對我們說﹕『徒弟一定要青出於藍勝於藍。』他的徒弟仍還有余若薇、余若海,以及現時在上訴法庭很多的法官。故此,你可以想像到做他的徒弟是有相當大的壓力。「我入行做大律師之後,一如其他的大律師般沉迷於工作,如工作狂,曾試過在八個星期內,每星期連續工作七天。當時的心境如何?就是要公告給所有認識我的人,『就算我不能全勝過別人,但也不會比他們差勁!』並輔以行動去證明。」他說自己入行當初,仍然在華富邨居住,每天上班穿著整齊西裝,手捧著兩箱文件去等候巴士,但心裡卻常有另類的想法:「大律師是否不應該這樣?是否應該買樓、買車呢?是時候要脫貧了?」

服侍露宿者的群體

「記得曾有名人這樣說﹕『“Be hungry” (做人要有饑渴的心。)』但當你處於這樣的狀態時,人心就會變得很冷漠和零容忍。別人在前面走得稍慢,我都會感到不滿,跟著會將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拉遠。」黃仁龍感激主在這時洞悉了自己內心的一切需要。「主開始介入,感動我去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做探望露宿者的服侍。坦白說,我當時是抱著﹕『以另類的服務去平衡自己的心態是件好事!』的心態而行。」他說自己這是十分自私的出發點,但這些早期的經歷,卻為自己帶來了不同的人生體驗。「記得第一次去卜公碼頭探訪露宿者,對象是一個長毛髮的露宿者,看似有些精神失常。我完全沒有甚麼準備,只走過去隨意他說了兩句話,誰料他突然暴躁和起身追打我,大家一直追逐至天星碼頭。」

幸好,隨後的其他探訪、送飯盒工作都算順利。「事實上,我心裡很害怕這些露宿者身上有跳蚤,甚至會在不經意之間跳到自己的身上和頭髮裡,所以與他們傳福音和交談時都有防備之心,講完即走。」但在黃仁龍主動接觸這些有需要人的時候,他們的人生苦難就在他的面前披露出來。「我遇見過很多道友、吸毒者、妓女,他們在我面前打毒針,讓我看身上的針孔和爛瘡、爛皮膚;有些人整天蹲在公廁附近度日;有些染上毒癮的妓女,為了吸毒,隨意作性交易…。還有一個最令我震撼的,叫亞浩,一直沉溺於毒海,自我折磨。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他在內地文革時期擔任過紅衛兵,還親手殺死自己的母親。」「眼前所見的一切真是很難想像。當我走進這些人中間的時候,才真正體驗到,人心內原來有如此多的黑暗苦痛。我們做義工,就是要不辭勞苦地去付出愛。」

體驗到施比受更為有福

在當中,黃仁龍同時也體驗到施比受更為有福,這班露宿者原來也會付出愛心。「有一晚,當我如常送飯盒給亞浩時,他卻指向隔鄰公園石櫈底,說有人比自己更需要這盒飯,原來是一個十六七歲偷渡來的男孩。亞浩說這個男孩已兩天沒有飯吃,這盒飯應該給他。那刻,我發覺除了人間有情之外,這些本已絕望的露宿者,在幫助人的時候,也重拾回人的價值。」「在這數年探訪露宿者的工作中,我體會到人的愛心十分軟弱和微小,只有主無條件和無盡的愛是超越自己所想所求。當你走進這些露宿者當中的時候,擁有甚麼學識、學位或者地位,全部都不能派上用場,除非你給予他們由主而來的愛,發自內心的真正關懷。」

談到當年最深刻的探訪,「在佐敦附近有一門四『傑』,爸爸和三個兒子都是吸毒者,他們露宿在街道某角落的箱皮紙窩。在探訪中,我把排行第二的亞成當作弟弟看待,希望可以幫助他。他說自己懂得打羽毛球,我逗他說:『你乖,我就同你打羽毛球。』我多次相約亞成去互愛團契戒毒,但他始終沒有出現。他們在某天忽然搬走了,後來聽說亞成因參與放火事件被判長期監禁,這是事令我深感遺憾。但很特別,在擔任律政司司長的期間,主讓我有機會設立一個『不可一不可再』的青少年抗毒跨部門小組,重新照顧和幫助這些年輕人。」

「看見播下的種子『結出好果子』是一件開心事。某天,司長辦公室收到一張好大的感謝卡,是亞能送的。這位吸毒過來人在卡裡說多謝我當年的幫助,同時告訴我,自己已戒了毒癮,現留在戒毒機構事奉,幫助那些在毒海沉溺的人。這張卡讓我想起當年買衣衫、交電費都要我幫忙的他…。那張電費單至今我仍保留著。」他說,有很多的人現雖處於黑暗當中,但仍有「結出好果子」的希望。

七年律政司司長生涯的感言

回想當年的投身事奉,黃仁龍笑說,當年李國能師傅最擔心徒弟「不務正業」,不專心做好大律師工作。「他語重心長地對我說:『仁龍,你先做好自己的事情,日後對社會才有更大的貢獻。』但我內心明白,在探訪露宿者當中,不是單向我去幫人,而自己在當中也受到幫助和鼓勵;同時也是我與主最親近、看得見主浩大恩典的時候。」

他坦言擔任律政司司長近七年的政府工作中,時刻看見主的奇妙計劃和能力,特別是最重要的祈禱能力。「在那七年的時間裡,整個團隊有團契生活、有主的祝福。禱告十分重要,當時政府有六至七位的司級官員和局長,每星期都為香港和大家的工作去祈禱;當時的律政司官邸,經常有祈禱會,我們在前方打仗,太太們也在背後默默為我們祈禱;同時,一班牧者也在為政府工作懇切祈禱。事實上,如果沒有這些的禱告,相信很多事情真的沒有辦法去成就。」

相信主才得真正的自由

今天,他重操故業做回大律師的工作,對遇見的人和事也滿有感觸﹕「有機會接觸的人很多,有極富有的、非常有智慧的,亦有被人視為低賤的……在家事法庭,你見到人與人和夫妻之間的關係,原來是如此的脆弱;還有的是在一些的遺產案件,你見到人可以為了錢,兄弟姊妹之間的決裂和反目成仇,互相的傷害。『為甚麼有些人這麼富有會這樣貧乏,為甚麼另一些人這麼貧乏又會這樣富足?為何這些人的經歷是如此的不同?有甚麼令他們有分別呢?』在自己有限的經驗和體驗裡面,我明白到最大的分別就是﹕『認識主耶穌,接受主耶穌成為自己生命的主宰,願意讓聖靈住在生命裡。』如果沒有主耶穌,沒有聖靈,一切從人心而發的話,你就會不斷地去縱慾,正如我見到的很多羞恥和痛苦的結果。

很多人以為自己能掌握天下事,但事實上卻被罪所操控。是主叫被擄的得釋放(set the captives free),祂將我們從這些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。最難得的是,主給予的不是教條或哲學讓你去跟從,而是透過聖靈,賜你的甘甜、喜樂、平安,超越自己所想所求,正因為有這些的緣故,得著真正的自由。這也是我在有限的經歷,以及從不同的角落和體驗當中,見到的一個不變的道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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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環球天道傳基協會